关于征集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附属一院代表团提案的通知

2015-05-27

各学校“教代会”代表:
  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根据中大工会【2015】49号精神,医院工会为广泛征求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5年5月20日— 8月20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直接、重要、有效的途径。校党委、校行政对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更强调把提案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请各代表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提案工作要求撰写提案,以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由教代会代表或代表团提出。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以代表团集体名义提出的提案,则必须有代表团团长签名。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中山大学第八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上填写。提案表见附件,复印件有效。也可在校工会或我院官网的下载专区下载)

(五)提案撰写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 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六)根据《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关系学校大政方针,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涉及学校已有的政策或正推进的相关工作,以及往届、往次会议已有的提案并已得到答复的,将不予立案。
  三、提案提交方式:
  教代会代表、代表团提案可采用纸质提案的方式提交。
  (一)各代表、代表团的纸质提案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提案表上填写,交工会汇总上报代表团,再由代表团于9月10日前送校工会教代会秘书处。
  (二)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可使用网络提案系统提交,代表可以登录网页:
http://zdgh.sysu.edu.cn/wsta/index.htm,了解相关操作方法、步骤。

网络提案路径:打开中山大学网站主页→“我的中大”→“我的工作”→“校务管理系统”→“教代会提案”→“我的草稿”→“起草提案”→“选择附议人”→“选签名”,完成提案提交后,电话告知医院工会办公室。

 

附件:《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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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一院工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